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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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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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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陕安委[2013]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充分认清“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入贯彻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我省“打非治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工作,继续扎实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和坚决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努力实现五个目标: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防范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内容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建发〔2012〕144号)要求的打非治违工作内容, 要把城乡结合部作为监管的重点,突出做好五个“坚决严厉打击”,即:坚决严厉打击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负责人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规定的行为。
  三、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坚持“三强化、一建立”。一是要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执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管部门专项执法责任;二是要强化联合执法,针对跨地区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增强联合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强化综合治理,围绕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打击治理难点,建立专家评估会审制度,采多种有效手段,实施有效的综合治理;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要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探索更加科学、严格和规范的“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横向联合、严格执法、责任追究的“打非治违”工作格局。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企业及媒体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二)认真落实“四查”。打非责任主要在政府,治违责任主要在企业。打非治违必须联动,做好“四查”。一是企业日自查。车间、班组、岗位每日要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周要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技术和业务骨干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诊,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任务,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必须停产整改;二是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开展巡查。要建立健全巡查台帐,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分析,尤其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巡查,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取缔;三是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要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要落实检查责任、任务和措施,对省安委会公布的6项建筑施工重大隐患以及日常检查中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要反复进行检查,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到位,打击非法违法不留后患;四是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抽查,重点对各地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两个凡是”。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凡是由于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工作不力或导致安全生产秩序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凡是由于内部监管措施不落实,执法检查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酿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牢扭住“打非治违”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加大执法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把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尽快在基层全面启动。要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以来的“打非治违”工作经验,明确工作的主要任务,准确有效的打击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尤其是对由于非法违法建筑施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依照法律法规处罚上限进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切实起到警示作用。
  (三)加强信息统计,建立长效机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长态性工作,通过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信息的统计及报送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信息统计与开展工作同步进行,对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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