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水务局,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守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3]32号),按照要求,为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应急值守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应急值守领导小组,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制,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责任领导要靠前指挥,责任人在岗在位,防汛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可行,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综合协调快捷高效。值班期间相关人员要保证手机畅通,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各设区市住建部门在做好市本级防汛值守工作的同时,要及时督促检查所辖县防汛值守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排水防涝督促检查
要严格遵守汛期城市排水防涝的各项制度,认真学习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求,在第一时间将汛情报送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同时,要加强城市内涝的防御,提前做好应急抢险和物资储备工作,全面排查和巡查城市易涝点,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限时整改。位于黄河、渭河和汉、丹江流域的城市和县城要高度重视汛期值守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的预防,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三、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发布城市内涝预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完善暴雨内涝灾害预警发布制度,依据本地区内涝灾害历史记录、城市排水设施现状、受纳水体(河、湖、水库等)工程建设和气象部门雨情预报,确定不同级别暴雨内涝灾害等级,通过媒体及时发布内涝灾害预警。城市重要的雨、洪、涝信息要通过应急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广大群众及时掌握有关信息,采取应对措施。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涉河涉水人员安全度汛隐患检查工作。
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将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汛期人员值守安排报送省厅城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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