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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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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城镇燃气管理有关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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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城镇燃气管理有关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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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咸阳市供热燃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领域技术专家在城镇燃气管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推进我省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省厅决定建立陕西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及规划设计院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中介机构等单位从事城镇燃气相关管理、相关技术、设计、咨询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推荐作为陕西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专家:
    1、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2、熟悉燃气工程技术、运行和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3、具有燃气及相关专业、城市建设管理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城镇燃气管理、技术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
    燃气及相关专业是指环境与设备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工(煤化工)、煤气热力工程等专业。
    4、热心燃气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全省城镇燃气管理有关政策及制度、规范标准的制订和研究;
    2、参与全省城镇燃气发展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评审;
    3、参与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经营情况评估;
    4、参与全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审查相关工作;
    5、参与全省城镇燃气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6、参与全省城镇燃气安全运行检查和事故调查分析;
    7、与全省城镇燃气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具体要求
    1、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含县市区)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申报表原件及电子文档和汇总情况报省厅城市建设处。
    2、特别优秀人员可通过自我推荐方式加入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专家库,并于5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厅城市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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